摘要:1867年筹议海防折,总理各国事务衙门,为筹议海防事宜,特向朝廷奏陈。鉴于海上形势日趋严峻,建议加强海防建设,购置铁甲舰船,设立海军学堂,以培养海军人才。同时,...
1867年筹议海防折
总理各国事务衙门,为筹议海防事宜,特向朝廷奏陈。鉴于海上形势日趋严峻,建议加强海防建设,购置铁甲舰船,设立海军学堂,以培养海军人才。同时,应加强沿海炮台建设,提高防御能力。此外,还应与外国列强保持密切联系,学习其先进的军事技术和管理经验。总之,筹议海防,旨在保卫国家安全,维护国家利益。望朝廷采纳臣等建议,共谋海防大计,以固海疆,保国安民。
筹议海防折出现在哪一条约签订后
筹议海防折出现在《辛丑条约》签订后。1901年9月7日,清政府与列强签订了丧权辱国的《辛丑条约》。该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,同时也促使清政府实行“新政”和“预备立宪”。在这个过程中,清政府试图加强海防建设,以应对外来威胁。而筹议海防折正是这一背景下出现的一份重要文件,主要讨论了加强海防建设的措施和方案。
1867年筹议海防折
《1867年筹议海防折》是清朝两江总督曾国藩在1867年(同治六年)五月所上的一份关于海防的奏折。该折的内容主要涉及加强海防建设,以防御外国的海上侵略。
以下是该折的部分原文:
“窃照时局,中外形势,皆未可一日无强兵健将,以守为战。若不早为之计,一旦变生,悔之晚矣。臣愚以为,欲自强,必先富国;欲富国,必先强兵。欲强兵,又必先储饷;欲储饷,又必先修政事。今日欲整顿海防,当以购船造炮为始基。购船造炮,非巨款不可。当此数千万元,皆从关税、盐课、厘金等项下设法,每月抽二三十万,一年可得数千万。即以此款,分为三部分:一用于购船,一用于造炮,一用于训练海军。三年后可责成制造船只、枪炮,及操练水师,三年内如不能造船造炮,即令沿海各省皆设炮台,以资防守。”
曾国藩在奏折中强调了海防对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,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措施,包括购买船只、制造大炮以及加强海军训练等。他还建议从关税、盐课、厘金等税收中筹集资金用于海防建设。
此外,曾国藩还建议加强沿海的防御工事,如设置炮台等,以增强海防能力。他认为,只有通过加强海防建设,才能有效地抵御外国的海上侵略,保卫国家的领土和主权。
这份奏折对于清朝政府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纸,推动了清朝在海防建设方面的进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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